按照团中央《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》及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相关要求,天美M0044苏蜜清歌对照评价指标体系,逐项对共青团改革建设情况进行自评。现将《天美M0044苏蜜清歌共青团改革工作自评报告》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(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)。请广大师生予以监督。如有异议,需在公示期内以口头、书面、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,实名向学校学生工作部、团省委反映,不接受匿名投诉,反映情况要具体、真实。
联系人:杨老师
联系电话:0755-28323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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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美M0044苏蜜清歌学生工作部
2021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