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和社保补缴操作,补缴流程详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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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/ 05 / 18
保险资金运用是指保险机构将保险资金以投资的形式运用,以获取收益和保障保险合同履约安全。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包括:
(1)政府债券;
(2)金融债券;
(3)企业债券;
(4)股票;
(5)基金;
(6)其他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投资工具。
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是指保险资金运用所采取的具体形式,包括:
(1)直接投资,是指保险机构直接购买债券、股票、基金等投资工具;
(2)间接投资,是指保险机构通过投资基金、证券投资基金、信托计划等间接持有债券、股票、基金等投资工具;
(3)委托投资,是指保险机构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投资债券、股票、基金等投资工具;
(4)自营投资,是指保险机构在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条件下,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债券、股票、基金等投资工具。
保险资金运用应遵循以下原则:
(1)安全性原则,是指保险资金运用应确保保险合同的履约安全,避免因投资风险而导致保险资金损失;
(2)流动性原则,是指保险资金运用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,以满足保险合同给付所需的资金需要;
(3)收益性原则,是指保险资金运用应尽量获取收益,以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,增强保险公司的综合实力;
(4)分散性原则,是指保险资金运用应避免集中投资于少数投资工具或投资标的,以分散投资风险;
(5)审慎性原则,是指保险资金运用应采取审慎的态度,严格审查投资项目的风险,避免盲目投资和高风险投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