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社保与江宁社保,如何衔接

有趣 8 2024-04-28 08:53:03

南京社保与江宁社保衔接概况

南京和江宁作为毗邻行政区域,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衔接有着密切联系。根据相关政策规定,南京社保与江宁社保之间的衔接主要包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。

南京社保与江宁社保,如何衔接

养老保险衔接

南京与江宁的养老保险衔接遵循全国统筹、省级管理的原则。参保人如果从南京转移到江宁或从江宁转移到南京,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无缝衔接。转移时,参保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,如《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》、《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单》等。转移后,参保人在新的缴费地继续缴纳养老保险,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将累计计算,保障权益不受影响。

医疗保险衔接

南京和江宁的医疗保险衔接同样遵循全国统筹、省级管理的原则。参保人如果从南京转移到江宁或从江宁转移到南京,其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自动衔接。参保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,直接持原有的社保卡在新的缴费地就医即可。就医时,参保人享受与当地参保人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。

失业保险衔接

失业保险衔接主要涉及失业登记、失业津贴领取以及参加再就业培训等事项。参保人如果从南京转移到江宁或从江宁转移到南京,其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自动衔接。参保人需要向新的缴费地就业服务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,领取失业津贴和参加再就业培训时,按照当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。

工伤保险衔接

工伤保险衔接主要是指参保人因工受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衔接。参保人如果从南京转移到江宁或从江宁转移到南京,其工伤保险关系可以自动衔接。参保人因工受伤后,需要向新的缴费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,享受工伤医疗、工伤津贴、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。待遇标准按照新的缴费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。

生育保险衔接

生育保险衔接主要是指参保人生育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衔接。参保人如果从南京转移到江宁或从江宁转移到南京,其生育保险关系可以自动衔接。参保人在新的缴费地生育后,需要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,享受生育津贴、住院分娩补助金等生育保险待遇。待遇标准按照新的缴费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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